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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市保险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

时间:2018-01-30
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从云南保监局和云南,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,该局将采取措施,解决突出问题,今年,消费者的保险利益,提高保险消费者投诉,预防和解决贸易争端。
去年以来,云南保监局在抓服务,严格监管、防范风险、促进发展的基本思路,对保险消费者的满意度,在保险两行动计划信用管理为指导,夯实基础,多策略,多管齐下,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的方法,通过聚焦在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,治理销售误导、建立健全机制、保险纠纷调处机制,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定保险消费者教育等多项举措,努力实现和维护广大合法权益云南消费者。
今年,云南保监局将坚持抓服务、严监管、防范风险、促进发展的十二字方针,以完善体制机制为基础,开展保险,更好的生活,在保险消费者满意,保险业诚信的特殊作用为主线,以监督检查、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力度将进一步加大,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。
据了解,保险云南局将采取7大措施用于这一目的。一是继续推进治理理赔难,提升理赔服务质量、理赔难问题增加重努力深入调查;二是加强销售误导的实施管理,严格控制政策,探讨查处各类销售误导问题,消除强买强卖行为;三是完善和纠纷调解和诉讼调解机制的矛盾,提高质量和效率的调解,纠纷调解组织,扩大保险覆盖面;四是完善保险消费等int处理工作,进一步沟通、拜访、电、网络保险消费者投诉渠道,严格落实保险消费投诉管理办法的规定;五是要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,促进服务质量的保险业在云南省开展正常工作评价,保险消费者投诉信息披露的正常工作;六是开展insuranceconsumer教育,综合利用手机、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站、出版物和消费者教育活动纳入传输五特殊的模式;七是完善消费者权益、加强社会监督机制、社会监督员与媒介传播,发挥舆论监督作用。